3月2日,記者從吉林省消費者協會獲悉,在2017年度的消費維權工作中,該協會成功地處理了一起美團無故退單引發的消費糾紛。
據介紹,去年1月5日,長春市民秦先生通過美團網訂購了價格為845元的國信南山溫泉酒店門票,準備帶全家去度假。經網站確認后,系統提示預訂成功,秦先生也收到了酒店發過來的確認短信。正當秦先生一家人準備出行時,突然接到酒店電話,稱由于酒店工作人員操作失誤無法接待入住,并要求秦先生在美團客戶端上操作退單。 秦先生認為,既然商家已經確認,那么消費合同就已成立,因酒店工作人員過失解除合同,應由酒店承擔違約責任。秦先生分別與酒店和美團網工作人員多次溝通,問題始終未能得到解決。秦先生向吉林省消費者協會投訴。
吉林省消協工作人員根據秦先生提供的訂單截圖及支付憑證,確認了該訂單的有效性。由于美團是中國消費者協會首批入駐電商直通車平臺的17家企業之一,消協工作人員通過全國消費者協會投訴與咨詢信息系統中“電商直通車投訴登記案件業務”系統,錄入消費者投訴信息。經美團客服與消費者協商,最終雙方達成協議,由美團網為消費者全額退款845元,并補償消費者100元美團券。
吉林省消協相關負責人表示,《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經營者以預付款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此糾紛中,經營者通過美團網發布要約,要約的內容具體明確,消費者作為受要約人在付款成功并經經營者確認后,雙方即構成買賣協議,而經營者以操作有誤為由拒絕履行合同義務屬違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這是一起利用中國消費者協會電商直通車解決消費爭議的典型案例。此前,這種依靠電商平臺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往往因無法確定經營地點等因素難以妥善解決,而消費者的精力有限,維權成本又比較高,投訴常常不了了之?,F在,可以由受理消費者投訴的消費者組織直接通過電商直通車錄入相關投訴信息,并反饋到被投訴的電商企業,協商解決方案。電商直通車的上線大大降低了消費者的異地維權成本,提高了消費者組織的工作效能。
吉林省消費者協會協提醒消費者,通過網絡預訂酒店時,首先要查清信息,僅僅依靠訂購網站提供的酒店信息并不全面,消費者可通過其他途徑查閱酒店評價等信息;其次要及時確認,避免出現預定遺漏;再次,還要保留憑證,對網站的宣傳頁面和訂單信息進行截圖,一旦消費過程中出現糾紛,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